首页个人债务追讨企业债务追讨企业咨信调查民间借贷案例讨债技巧讨债流程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钱从哪来?谁是常见出借人?

2016-07-20 14:21:51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2453

  1、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原来部分高利实体行业,如房地产、矿山、能源、钢贸等,退出的巨量闲置资金难以找到其他投资出口。已积累不菲家产的老板,有的已不再愿意像创业年代付出辛苦,不满足巨量资金低息闲置,放弃发家的实体主业,凭借多年的商场经验和人脉,携千万、甚至过亿资金,进入了借贷市场,以期用钱挣钱。

  2、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入。部分单位或个人,银行资信、人脉关系较好,但主业利润较低,他们把优良资产整合、包装后抵押给银行,将资金从银行贷出后再高息贷出,赚取息差。

  3.部分贪官的非法所得或灰色收入。部分贪官将暴敛的资金以亲属、下属或其他控制的单位的名义,进行民间借贷,或进入地下钱庄,以漂白、保值非法所得。部分借款人,明知钱不是好来的,借款到期后,以到纪检、检察机关举报相要挟,拒不还款,试图“黑吃黑”。

  4、百姓闲散资金。部分老百姓,特别是中老年人、女性,风险意识不高、难挡诱惑,在亲戚、好友群体效应的带动下,把一生全部积蓄,甚至是养老、看病的钱,从几万到几百万不等全部投入民间借贷。

 

最近更新
民间借贷纠纷诉状中原告可以写委托人的电话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未成年人借款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借条写错名字还有效吗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借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借款交付第三人谁承担还款义务
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有哪些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及所需材料
银行小额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小额贷款还不起了有什么后果
小额贷款担保期最多几年
民事债务纠纷会判刑吗
房屋抵押借款利率是多少

点击排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
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
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能否同时取得
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
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出资发生纠纷,不能以民间
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
第三人在借条上仅有签字,一般认定为见证人
用于赌博之借款是否受法律保护?是否属于夫
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
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
公司借款利息怎么交税
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