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债务追讨
企业债务追讨
企业咨信调查
民间借贷案例
讨债技巧
讨债流程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讨债法律
>> 债权债务转移后诉讼主体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后诉讼主体有哪些?
2016-09-19 09:31:03 来源:成都律师追债网 浏览:
2003
次
1、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2、在债务承担情况下,债务人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才能退出债的关系,否则引起诉讼,原债务人仍然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3、在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分两种情况,法定的概括转移无须通知、同意,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而意定的概括转移须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后才能退出合同关系,从而排除诉讼上的主体资格,充其量也只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一篇:债权债务转移的类型有哪些?
下一篇: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条件
相关文章
分居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2018-05-21 09:19:01
法律对银行的关系人向银行贷款有何规定?
2015-04-13 10:35:46
按份之债的成立要件
2018-05-17 09:13:18
按份之债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2018-05-17 09:12:12
借款人在贷款申请和使用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2015-04-13 10:29:00
哪些人可以得到汽车贷款
2018-05-14 10:04:07
外币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民间借贷的标的物
2015-06-23 15:45:44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是什么
2018-05-14 10:02:41
个人债务追讨
企业债务追讨
企业咨信调查
民间借贷案例
讨债技巧
讨债流程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最近更新
找老赖的法律程序
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归一方,逃避债务怎么办?
债务追讨期限是多久
24时跟踪讨债是否涉罪
追讨欠款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如何有效的讨债
追讨欠款委托书怎么写
什么是民间借贷呢
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如何处理
什么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迟延履行利息如何执行
民间借贷可以复利计算么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民间借贷涉及刑事案件还能起诉吗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什么
点击排行
人民调解的内容和特点
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债权申报说明书怎么写
股东急需用钱,怎样把股份变成现金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需要用其他财
受领迟延
有证据证明借款被他人诈骗取得的,借条上的
关于共同借款人的规定
债的发生根据有哪些?
摊上事了:当抵押权遇上处分权,在轮候查封
借刷信用卡应属于民间借贷,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债务可以抵消吗?
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的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3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cdzzw.com.